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空气过滤器(迷宫式)框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4266。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11435614 空气过滤器\GYGLSS4-003;迷宫式\电力机车\SS4 件 440
注:1. 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之内按招标人要求的到货数量和时间到货,发货前三天与机务供应中心库管员联系具体到货时间、明细,未联系的不安排验收货物。
2.交货地址: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神木北站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物资管理中心机务供应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4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内本次招标货物1份供货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发票代码、号码、识别号、日期、单价、数量、金额,如遮盖视为无效业绩,除不得遮盖的内容外,可以遮盖其它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内容)。
3.6投标产品要具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机车车辆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
3.7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投标。
3.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标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