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昌平紫金新干线传输汇聚机房电力引入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进行公开比选,因第一次参选人数少于3家,现进行二次比选公告,欢迎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完成昌平紫金新干线汇聚机房130KW电力引入工程。
1.2 投资额: 约 72.15 (万元)
1.3 建设地点: 昌平紫金新干线汇聚机房。
1.4 工期要求:单个机房交底成功并签署交底确认单后两个月内,必须完成所有的电力引入相关工作。2.5 比选范围:参选人自行协调业主、开发、物业等一切需要协调之关系,直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并将电缆引入对应的汇聚机房内的配套交流配电柜中,完成供电、测试直至完成发电供电及用电协议签署等工作。(包含完成电力引入工作所需的相关辅材)。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外电引入服务(电力增容)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6个单项合同额40万元(含)以上的电信行业的类似机房项目业绩;
(4)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额40万元(含)以上的电信行业的类似机房项目业绩。
2.2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比选。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3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1、未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2、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税务局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3、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所有企业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条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6月07日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