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第一采气厂草袋子一批
项目编号 2017-0198343-DQYT-001453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委托,就2017年第一采气厂草袋子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包,共计1项物资,主要用于生产抢险及应急保障使用,预计全年采购金额280万元,采用入围招标方式,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采购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2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限: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Q1C016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 3.2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样品,实际到货与样品不符招标人可取消供货资格,按照油田公司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相关规定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 3.4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5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草编织品销售业绩; 3.6满足招标人的零星用料的供应及分期配送需求; 3.7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1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