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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尼玛县供水二期建设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工程项目编号:NQ20170600021、招标条件本那曲地区尼玛县供水二期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NQ2017060002
1 、招标条件
本 那曲地区尼玛县供水二期建设项目监理工程 已由 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那发改基建【2017】2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尼玛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
2.3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2.6 施工过程中因图纸变更原因,具体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核算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监理资质证书 资质, 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原类似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投标报名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http://www.dlztb.com/// 报名。
4 .2报名条件:
1.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的建设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经验。
2. 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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