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NQ2017060002
1
、招标条件
本
那曲地区尼玛县供水二期建设项目监理工程
已由
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那发改基建【2017】2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尼玛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
2.3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2.6
施工过程中因图纸变更原因,具体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核算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监理资质证书
资质,
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原类似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投标报名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http://www.dlztb.com///
报名。
4
.2报名条件:
1.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的建设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经验。
2.
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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