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工程厂址位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博贺湾东南部的东阁岭至莲头岭沙坝附近的潟湖滩涂和海域(半岛区域),西南隔部分滩涂与莲头岭相望。广东粤电集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结合博贺新港区的开发建设,在该临港工业区建设一座大型火力发电厂。根据建设厂址的自然条件和广东电力需求发展趋势,本工程一期容量为4×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留有再扩建4×1000MW机组的余地。首期工程建设两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一期工程三大主机分别拟采用哈尔滨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机有限公司产品,机组按基本负荷考虑,但具有较好的调峰性能。机组年利用小时为5500h。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的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1700C09N2116 设备保护、保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按照“小委托、大监理”和四控制(安全、质量、工期、投资)、两管理(信息、合同)、一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从广东粤电博贺发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本工程)设备维保施工开始到本工程取得正式开(复)命令文件且正式动工为止(工期暂定为6个月),及完成应承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归档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止。投标方依据本合同履行并完成其全部合同义务,双方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投标方为承担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理责任进行周密策划,制定目标和实施目标的措施。本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广东粤电博贺发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维保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担任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全过程施工总监理师的经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必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且查询结果为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全过程的监理完工业绩,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事故及人员纠纷或已有有效的控制措施。
(2)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服务证明(或用户证明,若服务已结束)。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和供货范围。
注:请妥善保管汇款后的银行回执。
(2)CA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