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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城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总承包YLLBG20174004-LB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来宾市城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来发改审批【2017】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来宾市城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来发改审批【2017】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来宾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拨款、申请专项建设基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城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总承包
项目编号:YLLBG20174004-LB
招标内容: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可研报告正在编制中);2、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及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3、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编制;4、环境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7、压覆矿产资源评估;8、占用林地调查及批复;9、初步设计评审(不包含初步设计); 10、施工图预算编制;11、完成规划、国土、发改委、财政、住建、市政、水利、林业、园林、街道(镇、乡)及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人防、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单位的报建、行政审批和协调工作,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取得各项批文批复,并协助招标人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续材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图、用地预审意见或用地手续、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和工程质量安全登记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手续等;
相关评审、审核、审查工作由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审核、审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审、审核、审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本次招标的综合咨询前期工作总承包项目包含以上各项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若出现漏项工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照国家标准的60%乘以中标系数报价,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中标后需完成由招标人安排的各项项目前期咨询工作,且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必须完成的主要咨询项目,并负责各项成果文件的编制、修改以及报审通过。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报价方式:费率报价,报价系数上限控制价详见第六章投标报价表。计费基数的确定:用地预审报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地形图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定费用,其余各项工作费用以子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基价进行核定。投标人必须就《项目说明及要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且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实际的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安排的各项前期咨询工作为准,最终发生的费用以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的中标费率计算所得为准。
成果文件交付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之内完成所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所需的各项工作。其余各项工作视项目开展进度由甲方另行通知,通知后需按承诺的时限完成。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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