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D1310282017067
项目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
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65日内供货、安装验收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