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东海绿廓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审批审发【2017】51号 。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十三号横河两侧,日新河至珠江路;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42387m2。
(3)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
(4)工期: 300日历天;养护期为二年;
(5)质量要求: 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一标段:绿化
东海绿廓绿化面积约42387平方米
861.195295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以上三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 8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6月26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