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咨询提升项目组织公开招选。欢迎具有相当资质及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咨询项目
二、项目需求概述:
拟聘请一家服务商为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提升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在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原风险数据库和风险预警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集团公司本部风险数据库;根据风险影响的大小,风险数据库的建立适当延伸到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完成2018年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2018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主要风险领域预警体系;在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现有的制度汇编和流程手册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本部目前的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制度和内控流程,开展内控执行有效性测试,根据企业管理价值链分析,发现企业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控流程方面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提交制度汇编、内控流程与评价手册,提交内控测试报告、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或分公司,在深圳市设有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需提供其服务机构的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并提供服务机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二)报名人近三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有效时间:2014年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
2.合同内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体系评价、风险管理等咨询类项目;
3.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须清晰体现中标内容或合同内容、时间),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三)服务机构员工总人数不低于20人,其中机构中从事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咨询人员的从业人数不低于10人(证明材料:报名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报名人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