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博白县英桥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2#)工程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发改综字[2016]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白县英桥镇第一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博白县英桥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2#)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BBZFCG-2017-171(GXJSZYL-2017-006G)
建设地点:博白县英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370㎡。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零肆佰柒拾伍元壹角肆分(¥3540475.14)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投标单位应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本项目投标等各项业务(提供原件核查)。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 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