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广武门后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10KV配电室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后街,S326#规划路以东,S349-1#规划路以南
招标范围: 10KV供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供电、验收 。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财政拨款
工期: 9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供电、验收等事项。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计划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上述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
2.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以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二个(含二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