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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LGZX-201704-096开标时间:2017-06-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编号:LGZX-20170
 招标编号:LGZX-201704-096  
开标时间:2017-06-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编号:LGZX-201704-096;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1.3项目概况: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位于青山区临江大道以南、建设一路以东、建设四路以西、旅大街以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87112.68平方米,其中39-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64218.14平方米,39-4地块净用地面积约22894.54平方米。建设面积不大于33.52万平方米,其中39-1地块不大于23.22万平方米,39-4地块不大于10.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其中其中39-1地块不大于20%,39-4地块不大于20%;
1.4咨询内容:编制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组织评审,并配合完成评审;负责办理服务内容的报批相关手续的办理,并通过审批获得批复。
1.5工期:2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市发改委公布的“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登记名单”内;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个及以上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咨询合同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批文等);
4、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 
7、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三、谈判文件获得
1、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7年6月6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编号:LGZX-201704-096  
开标时间:2017-06-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编号:LGZX-201704-096;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1.3项目概况: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位于青山区临江大道以南、建设一路以东、建设四路以西、旅大街以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87112.68平方米,其中39-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64218.14平方米,39-4地块净用地面积约22894.54平方米。建设面积不大于33.52万平方米,其中39-1地块不大于23.22万平方米,39-4地块不大于10.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其中其中39-1地块不大于20%,39-4地块不大于20%;
1.4咨询内容:编制青山滨江商务区39-1、39-4地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组织评审,并配合完成评审;负责办理服务内容的报批相关手续的办理,并通过审批获得批复。
1.5工期:2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市发改委公布的“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登记名单”内;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个及以上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咨询合同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批文等);
4、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 
7、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三、谈判文件获得
1、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7年6月6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10日17时00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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