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长江沙洲水道上游河段右岸(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959.7~961.8km处),上距鄂州市城区约15 公里。距武汉市航道里程约76公里,下距黄石市约58公里,紧邻316国道,陆域后方有武九铁路及规划的三江铁路专线。工程上游为1#~4#泊位,上距黄冈长江大桥约1.4km;下游为5#~8#泊位,下距鄂黄长江公路大桥约14km,本工程两泊位区间为鄂钢工业码头(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新建停靠5000t级(水工结构按照10000t级货船靠泊进行设计)货船的件杂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4个,年设计吞吐量为630万t(含集装箱20万TEU);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招标主要内容
SJGJC-1 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服务方对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主要包括1#~8#泊位码头的水工、护岸工程、变电平台、引桥、陆域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不含流动机械设备)等单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内容包括实体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观感质量检查等,并提交验收检测报告。
3.检测服务期
检测服务期从本项目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水工建筑物计划2017年7月完成交工验收工作;本项目陆域堆场计划2018年6月完成交工验收工作;本项目计划2019年进行竣工验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检测资质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视为投标人具有该资质,但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具有省级(或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 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3000吨级及以上高桩梁板式码头的交工或竣工试验检测工作。
(5) 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2015年的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 3 日至2017年6月 9 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