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经上级公司批准,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简介
(一)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广州市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宣传活动定点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j2017014
(四)数量:1项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
目录编号 项 目 名 称 服务内容 定点供应商数量
1 2017-2018年度广州市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宣传活动定点供应商项目 全年约30场活动
1.集策划执行、媒体公关、舞美设计、舞台搭建、演艺经纪、视频剪辑为一体的专业文化传媒公; 2.能独立完成启动会场以及活动会场的布置工作 3家定点供应商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清晰反应年审结果),且注册资本金(实收)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五)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