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CZB24-1706010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刚发改【2017】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内容:刚察县2017年高原美丽乡村(伊克乌兰乡压贡麻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新建阳关暖廊、广场等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压贡麻村。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若中标,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具有海拔2500米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无任何通报批评或处罚。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行为。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其投标被拒绝。
3.6投标人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