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5GC383SG、2015GC384SG(幕墙)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项目幕墙工程,已由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松发改字【2015】139号文件关于《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赤松发改字【2015】137号文件转发《关于松山区妇幼保健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幕墙工程;
建设地点:赤峰市友谊大街以北,松州路东侧、松山路西侧
项目计划投资额:约565万元;
建设概况:总建筑面积:15320㎡,包括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总建筑面积13120㎡,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总面积2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172.8㎡,地下面积1147.2㎡。地下1层,地上2/10层,建筑高度11.55米/46.65米,框架结构;石材幕墙面积约8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石材幕墙工程施工;
工 期:45日历天
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凭据、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 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四条第1款—第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须到场。
(6)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受理时间及地点:
5.1领取时间: 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