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拟通过综合评定方法择优选择6家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3)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在市财政评审中心的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服务供应商名单范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月7日9:00~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