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楼及其周边道路管网与景观工程监理项目已经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5】13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2.2 项目概况:实验实训楼主体及其周边道路管网与景观工程的监理服务,工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投资额约7000万元。
2.3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含桩基)、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2.5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和监理期间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单体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监理项目的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3.5 信誉要求:
3.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自行承诺(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
3.4.2 投标人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以先报名成功者为准确定报名单位。
3.6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