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饶市博物馆委托,就其所需信江书院物业服务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RZFCG-2017-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江书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合计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注: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金额,否则以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开标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 投标人应 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资质 证书,或投标人 营业执照中 具备物业服务经营范围且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7 年06月8日至2017年6月16日16:30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