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17-WZ-0376-R2
一、招标条件
本 吉林石化公司直流电源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电站主控1#蓄电池组及充电柜更新计划
2.2招标范围: 直流电源1台
2.3技术要求:执行DL/T459-2000、DL/T781-2001等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7最高投标限价:530000 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并提供入网准入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入网证复印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至今国内具有2套及以上1000Ah直流电源的销售业绩,提供的业绩应附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公开招标设最高限价为53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7-06-07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7-06-14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