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炉A~F磨煤机及各风门检修,#1、#2炉A~F给煤机及原煤仓检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4010。
2. 招标内容
项目范围:#1、#2炉A~F磨煤机及各风门检修,#1、#2炉A~F给煤机及原煤仓检修范围包括:#1、#2炉A~F原煤仓及其附件,原煤仓下插板门,振打器,疏松机,下煤管,膨胀节,给煤机,给煤机下插板门,给煤机下煤管,磨煤机本体,磨煤机减速机,磨煤机油系统,磨煤机入口、冷热风插板门、调门,混合风门,一次风冷、热风母管,磨煤机石子煤系统,磨煤机出口一次风调平缩孔及一次风插板门,磨煤机、给煤机密封风系统及一次风煤粉管道及其附件,煤粉取样装置等设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项目总工期(项目服务期):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28 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HP系列磨煤机检修业绩且业主评价良好,提供业绩合同和对应履约评价的复印件;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