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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吉达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茂名市吉达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茂滨海经发[2013]62号文批复单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招标人茂名博贺新
  项目名称  茂名市吉达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茂滨海经发[2013]62号文
  批复单位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人  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 2017058

1.招标条件

茂名市吉达大道新建工程已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茂滨海经发[2013]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统筹安排。招标人为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茂名市吉达大道新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电城镇睡狗岭东北面县道658线与国道325线交叉口,同时接县道658线与国道325线,起点桩号K0+000,沿途经过马斯村、尾线村、鸡打村、猫屋岭脚、山兜儿、沙北村、沙尾村,终点于沙尾村接上吉达海堤,终点桩号K9+607.8。路线全长9.6078km,双向四车道,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34m,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80km/h。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项目建安费约为3105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茂名市吉达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共分为 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实际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直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预计为18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为24个月全过程监理服务。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缺陷责任期: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驻的项目总监需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16年 10月至2017年4月(连续)隶属于投标人的社保证明)。

备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则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监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 3 年)没有行贿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6月7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取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29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茂名市油城七路 3 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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