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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白坑水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白坑水堤防达标加固工程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揭市发改农﹝2017﹞313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整治白坑水下游河道长度5.77km,加固堤防总长度9.92km,重建或新建小型穿堤涵闸共27座。本工程建设标准:堤防工程为4级,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穿堤建筑物的防洪标准不低于所在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本工程穿堤涵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4级;治涝标准:涝区采用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1天排干设计。
招标范围: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
计划工期:1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在建项目任职项目经理;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还包括:财务负责人1名、造价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2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财务负责人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一宗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项目(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
7.近3年(2013年至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连续盈利;
8.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9.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查询证明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1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于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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