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6汽轮机本体及汽门大修工程已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伊敏煤电公司批复的2017年机组检修费用,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以下简称伊敏电厂)三期2x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由哈尔滨三大动力提供主设备,汽轮机是由哈尔滨汽轮机厂设计、生产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机组型号CLN600-24.2/566/566型。是哈尔滨股份公司制造的HG-1900/25.4 –HM14型。发电机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相交流隐极式同步汽轮发电机,型号为QFSN-600-2YHG型。小机型号为NKS63/71/0型。
为提高机组的可靠性和经济性,降低成本,促进发电厂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伊敏电厂拟进行6号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机组大修工作。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3计划工期: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2.4质量要求:
所依据的标准文件,除涉及火电厂各专业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定外,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及其最新版本:
电力工业部2012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
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版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2001版 工作票、操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制度
国家电力公司 DL/ T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建质(1996 )111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国电安(2000)589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电综(1998)179号 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
国电安运技(1998)20号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规定汇编
华能伊敏电厂 各管理子系统、检修规程、技术监督制度和点检定修技术文件
2.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材料甲供,固定总价合同。
2.6招标范围:
对#6汽轮机本体及汽门进行大修:
汽轮机型号:哈尔滨汽轮机厂的制造厂生产的CLN600-24.2/566/566型汽轮机,配套发电机型号:汽轮发电机厂QFSN-600-2YHG,小机型号:NKS63/71/0
(1)、检修项目
汽轮机本体系统:汽机本体高压缸、中压缸、一号低缸、二号低缸检修,汽轮机推力瓦及1-9轴承的检修,汽轮发电机轴系中心调整及连对轮,汽轮机盘车检修,高中压导汽管及中低连通管检修、密封面研磨,#1高压导汽管、#3中压导汽管法兰切割、焊接。
励磁机:励磁机小轴对轮拆装,小轴平行度、晃度、中心调整。
汽轮机调速系统:高中压主汽门、高中压调速汽门解体检修。
小机汽门:主汽门、调速汽门解体检修。
(2)、技术监督配合项目
汽轮机转子、轴颈、对轮检查,汽轮机缸体螺栓、导管螺栓、汽门螺栓检查,汽轮机缸体检查,导汽管、疏水管、抽汽管焊口弯头金属监督,汽轮机推力瓦、1—9瓦、密封瓦乌金检查,汽轮机叶片、隔板积盐积垢检查,末三级叶片检查。
(3)、试验项目
汽轮机主机修后转子抬轴试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修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火电600MW及以上机组汽轮机本体大修的业绩,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 (2013年、2014年、2015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投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6日8:30起至2017年6月11日16: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