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17~2018年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坝体安全性评估项目安全监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701335N1261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17 ~2018年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坝体安全性评估项目安全监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701335N1261
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2017 ~2018年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坝体安全性评估项目安全监测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内容: 2017~2018年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坝体安全性评估 一项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以下资质中的两项:
(1)国土资源部核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三项甲级资质;
(2)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水利部核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4)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5)住建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6)属于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
4. 凡在广东省内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
1 、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6起至2017年6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