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海关本级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蓉关财发〔2015〕244 号)规定,现将我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二、项目名称:成都海关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资质(服务)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本次比选仅限成都本地供应商或在成都有常驻分支机构的外地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7年 6月8日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请携带原件备查):
1、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如为外地供应商需提供成都本地常驻分支机构相关证明;
七、说明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7万元整;
2、报名后相关项目资料将发送到报名时预留的邮箱中;
3、报名结束后我关将组织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踏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参加比选会的企业需提交经密封的比选文件(正、副本各一本),现场检验比选文件未密封的企业将失去参选资格;
5、比选文件中应包含企业(或人员)资质证明文件,若企业资质不符合项目要求,则自动失去参选资格;
6、成都海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电话通知企业比选会时间、地点,并将在公告媒介公示比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