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对扎煤公司4台大修
2.3维修期:单台10天,共40天
2.4质量标准:能够达到满洲里市技术监督局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涵盖维修经营内容;
3.3投标人须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械B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理体系认证证书;
3.6在当地设有办事处,承修方维保人员必须在4人以上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在维保期内接到电话 2小时内到现场免费服务。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2014年至2016年,提供每年至少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8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0近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11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操作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理体系认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套)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2017年6月14日(上午9:00截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