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三道66千伏变电站增容、10千伏专线架设、线路排迁及新装负荷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三道66千伏变电站增容、10千伏专线架设、线路排迁及新装负荷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ZDZB2017-JL0516
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春三道66千伏变电站增容、10千伏专线架设、线路排迁及新装负荷工程施工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的投标。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8.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23.17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