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YFGA-201701
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由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发包人”)自筹资金建设,该项目已于2015年获得国家核准并开工。为保障和方便建设人员生活物资供应,服务工程建设,招标人拟在承包商营地开设超市,现就杨房沟水电站承包商营地超市经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部分工程区域位于甘孜州九龙县境内),电站坝址距下游杨房沟沟口约450m。杨房沟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的第六级,上距孟底沟水电站37km,下距卡拉水电站33km。电站坝址距西昌的公路距离约235km,距木里县城约156km。
杨房沟水电站为一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及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2102.00m,正常蓄水位2094m,最大坝高155.00m;泄洪消能建筑物为坝身表、中孔+坝后水垫塘及二道坝,泄洪建筑物布置在坝身,消能建筑物布置在坝后;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河道左岸,地下厂房采用首部开发方式,尾水洞布置在杨房沟沟口上游。杨房沟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500MW,安装4台37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中标的总承包人和总承包监理已进场。
杨房沟水电站承包商营地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麦地龙乡境内,场区分布高程2070.00m~2180.00m,总用地面积107609.9m2,总建筑面积约52635.77m2,为杨房沟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的主要办公和生活营地,高峰期约4300人入住,计划2017年3月投入使用。营地主要建筑包括:1#营地(管理人员宿舍(1#)、管理人员宿舍(2#)、职工宿舍(1#)、职工宿舍(2#)、食堂)、2#营地(职工宿舍(1#)、职工宿舍(2#)、职工宿舍(3#)、食堂(1#)、食堂(2#))、3#营地(办公楼、招待所、管理人员宿舍、食堂)、医务楼、保安用房、公-安用房、消防站、质量管理标准示范展厅、社服中心(商业用房)、水处理用房,共计21栋建筑物。
社服中心(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717.80m2,占地面积588.87m2,主体建筑地上三层,主体建筑高度为12.15m。杨房沟承包商营地超市位于社服中心(商业用房)第二层,建筑面积约570m2。
杨房沟水电站业主营地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麦地龙乡境内,杨房沟业主营地小型便利店用房位于杨房沟业主营地活动中心一楼,面积约70m2。
2.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次杨房沟水电站承包商营地超市经营招标,需在杨房沟承包商营地开设超市,并在杨房沟业主营地开设便利店。招标人提供经营、办公和生活用房,提供供水、供电条件(水电费承包人自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包括:
(1) 依法办理超市经营手续,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 负责经营、办公和生活场所的布置,包括相应的设备设施和经营条件,满足承包工作需要;
(3) 负责承包期的经营工作;
(4) 其它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工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3.经营承包期限
经营承包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计6年。
2023年7月31日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在经营考核合格前提下,招标人可以选择续签合同。
4.招标人和现场管理机构
(1)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人现场管理机构:杨房沟建设管理局。
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及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正在经营的超市(商店)和相应业绩;
(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超市(商店)经营从业经历;
(4)近三年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留盖本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7.招标安排
(1)本标招标文件一套共一卷,定于2017年6月8日~6月14日(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和下午14:00时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