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东辽县县道足民至一座营公路养护大修工程(K0+000~K12+244)已由辽源市公路管理处文件以辽公路发[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道路全长12.244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土路肩2×0.75米。
施工标段 路线名称 位置(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ZY01 足民至一座营公路 K0+000~K12+244 12.244 沥青混凝土面层及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天然砂砾垫层 三级公路大修养护
2.2预计工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9月30日,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资质,近5年内在吉林省境内累计完成过25公里二级公路以上(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一级公路养护工程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中标标段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2017年全省养护工程施工中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养护工程的投资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未查询亦不能通过),查询最短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