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委托,对其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原辅料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KGSG-ZB-20170959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吴忠市内烟叶运输、烟梗运输、原辅料调拨运输、专卖品销毁运输,及折算相当于烟梗物料的运输。(从厂区至青铜峡烟叶库互相托运物资)。
2、运输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调度单位具体调度要求及时安全执行。
3、运输线路:青铜峡烟叶库至吴忠厂区或吴忠厂区至青铜峡烟叶库及临时发生的运输任务。
4、运输数量:承运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烟叶、烟梗运输、原辅料调拨运输、烟草专卖品销毁运输,具体数量按相应单据确定,其他按实际计量。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分年度签订。
三、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是具有运输经营资质并有良好服务能力的货物运输企业。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产权自有且具有密封条件符合原辅料运输的厢式(平板车)货物营运车辆台数不得低于5台。
5、投标人单台厢式货物营运车辆的已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以2017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拖挂车以牵引车使用年限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厢式(平板车)货物营运车辆清单原件(格式见附件6)和相应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原件及交警车管部门提供的投标人法人单位车辆信息清单(加盖交警车管部门公章);且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和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该帐户和帐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帐号。
8、投标人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货运车辆停放场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进行查验)。
9、出具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10、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