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就2017年-2019年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CZB-ZTWL-2017006)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凡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服务均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2017年-2019年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500万元(含税)。
1.2合作期限: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1.3实施地点:全国范围
1.4主要技术规范:详见技术规范书。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投标人具有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资质;
2.3投标人在公司要求的提货地点所在城市(或相邻城市)具有办事机构,且能够满足投标一览表中应答的配送时效,在福建9个本地网均有分屯点,提供供房产证明、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2.4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具有支付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5投标人在全国省会及主要城市具备承运配送能力;
2.6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人或其职员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活动中,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有关廉政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最近三年内被司法机关有效法律文书认定属实、或经招标人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
(9)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加盖投标人单位正式印章的介绍信于 2017 年6月6日至 2017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 9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