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浮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磋商邀请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DCFCG-GDYF-20170049
3. 项目名称: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采购内容: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或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8.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