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因施工需要,现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润滑脂采购事宜进行招标,招标编号:NF-RRL-2017-0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施工质量,降低物资成本,根据局及公司的大宗材料采购管理规定,招标人决定对以上项目施工中润滑脂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方式,并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而修建的轨道交通线路,由中交路建承建的哈尔滨地铁项目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一阶段)工程,桩号DK20+445.781~DK23+285.988,路线全长2.84km,共计三站三区间。桩号CK22+458.578~CK23+285.988,路线全长0.83km,海河东路站(含)→先锋路站(不含),一站一区间。TJ04标桩号CK20+445.781~CK22+458.578,路线全长2.01km,湘江路站(含)→会展中心站→海河东路站(不含),两站两区间。理论工期: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计42个月(三年半)。
2.2、招标内容:包件1(润滑脂) 约30000Kg;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六章附件三投标项目及分项报价一览表”。
A、送货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街道香山路41号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贾森 联系电话 1551702003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代理商不低于100万元;
②投标人需提供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都可以:
A、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
B、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C、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D、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③生产商直接作为供应商者,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书;厂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本企业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资质。
④近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下属企业无合同纠纷和诉讼,无其它限制投标行为的。
⑤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⑧投标人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⑨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转让。
4、我公司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安排考察。
5、报名确认: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