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阳西县人民检察-院的阳西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资(2017)5号 、西发改资(2012)20号文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1、本次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程项目内容为院后道路硬底化、篮球场、绿化等工程。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
1.2工程建设地点为:阳西县新城兴华西路聚财路交汇处 ;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7 月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 10 月 ,工期为9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列明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或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中“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原件作为诚信登记手续,但本企业的《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件不需提供。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打印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并将该诚信登记打印件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中,诚信登记手续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合理低价法)
8、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9、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7月2日。
11、投标人应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并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委托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由投标人在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后自行获取)。
12、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网址:http://www.dlzt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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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阳西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