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7)212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棚改基础设施资金和国开行棚改基础设施贷款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新建地上八层敞开式停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300 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
2.5工程造价约: 2194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省级注册(含省级注册)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8日9:00至2017年6 月12日17:00,登录 http://61.134.45.28/jiaoyi.php 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及总监无在监理工程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或在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及总监无在监理工程承诺书,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购买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
8、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