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平江县南江镇供销社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已由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
35
号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国家专项资金
及自筹
,招标人为平江县南江桥供销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平江县南江镇供销社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编辑:chincom2.2建设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建发
[2016]38
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
(
综合评估法Ⅰ
)
。本项目资格审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