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石拐区新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已由民航华北函[2017] 1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通航航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包头市石拐区新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点:包头市石拐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条长1200米、宽30米跑道和一条垂直联络道;新建长173.75米、宽92.5米站坪,设6个Y-12E机位;新建2750平方米航站综合用房(含航站楼、航管用房、塔台)、136平方米特种车棚、274平方米动力站、70.9平方米加油站(包括罩棚45平方米,器材间25.9平方米),配套建设通信、供电、暖通、给排水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2.4 监理招标范围:通用机场场道工程、土石方工程、综合航管楼工程、其他附属设施工程、3.5公里产业园内部市政道路、5.5公里产业园内部给水管网、1.4公里产业园内部排水管网的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工期122日历天)。
2.6 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航天航空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类似的机场项目监理服务业绩(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9 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不分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