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JEZXM-2017-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市三江港新区疏港道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三江港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鄂州市三江港新区疏港道路一期工程疏港三路位于鄂州市三江港新区,道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点位于临江乡崔汤村,接汉鄂高速华浦互通连接线与华浦路交叉口,止于临江乡耙铺村,接临江大道,该道路工程具体起点位于华浦互通收费站出口与华浦路交接处,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拟建临江大道,桩号K6+358.508,道路全长6.358km,级别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为40m,设计时速为60Km/h,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本标段起点为k0+000,终点为k4+260,全长4260m。
本合同段桥梁工程:余湖港中桥1座,长度66米,共3跨,1.5米桩基826米,共28根,墩柱14根,20米预制箱梁36片;K1+280预留中桥1座:长度46米,共2跨,1.5米桩基742米,共21根,墩柱7根,20米预制箱梁24片。
雨水箱涵:2道共255.5m
合同本合同段施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
鄂州市三江港新区疏港道路一期工程疏港三路建设(桥梁与箱涵)所需钢材的采购、配货、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规格、数量等见附表,该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方需要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钢材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等条件。
3.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下表所列额度:
物资名称 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万元) 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万元) 备注
钢材(不含钢筋焊网和钢绞线) 50000 1000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高速公路、铁路等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合作2个项目以上经历,在供货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一票制增值税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