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BTZBF2017--CG11
1.招标条件
据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通知2017-81,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东丰县园林管理处在新城区新增立体植物雕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园林管理处在新城区新增立体植物雕塑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新城区内;
2.3 工期:2017年 7月3日至2017年7月23日,工期: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植物立体雕塑3座(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范围);
2.5采购金额:59.0149万元。
2.6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6日至2017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