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2017-2018年十堰联通基站(接入机房)零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均可前来投标。现将招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十堰联通基站(接入机房)零星工程施工公开;
2、项目服务地点:十堰联通;
3、项目性质:施工及应急抢修服务;
4、服务期限:2年;
5、物资名称、规模及数量:十堰地区基站或接入机房的通信设备搬迁、安装、动力配套设备改造、交(直)流电力引入(交流仅限民用低压)、天馈抱杆加工及安装(仅限抱杆)、应急通信抢修服务等。
二、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注: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2)潜在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能开具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4)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获得有效期内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成产许可证查询链接)
(5)潜在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提供合同及所开发票复印件)。
(6)潜在投标人标人在十堰市有本地服务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15日内成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7)潜在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0)潜在投标人2014年至今的供货、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11)潜在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招标人进一步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核查时,如发现潜在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照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追究潜在投标人的责任。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查封、扣押的;
②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潜在投标人中标后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13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