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资格库服务商项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须设立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6)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7)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8)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11)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造价单位资质证书,执业三年以上。(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时刻说明: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