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四明化工至广昌达DN100氢气管道项目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艺管道、仪表、管道防腐、管道试压吹扫等安装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时提交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即2017年1月、2017年2月、2017年3月)。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报名完成后至开标之前,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 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