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桥梁加固维修设计项目己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桥梁加固维修设计项目招标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桥梁工程设计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桥梁工程业绩。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桥梁设计经验,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