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防汛物资
1.2 采购内容:防汛绿色专用沙袋及沙子
1.3 本项目控制价(起拍价)为人民币 30000 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低于起拍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 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完成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报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同一管理隶属关系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 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三年内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2.3 报名单位须为天津供应商。
2.4 本项目控制价包含沙子、沙袋及沙袋灌装服务项目。
3.公告发布与报名截止时间
3.1 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