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泉水道北侧泉奉路东侧、泉泽路南侧、泉雍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经被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该工程为泉水道北侧泉奉路东侧、泉泽路南侧、泉雍路两侧绿化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
2.1.2本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8月1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项目部人员要求
3.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2)具备与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施工方面的经验和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单个合同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绿化业绩资料,以施工合同为准;
(3)提供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武清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岗位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本市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应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非本市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应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3.1.2 投标单位项目部人员要求: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民管员(劳务员)1名、试验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可互相兼任(每人任职不得超过三个岗位),但须具备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资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配置项目部各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5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 报名时间:2017年 06 月 05 日至2017 年 06 月 0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