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鹰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鹰购2017B000146001批复,受鹰潭市体育局的委托,就鹰潭市体育中心绿化养护工程(招标编号:JXHL2017-YT01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价(元) 服务简要说明
鹰购2017B000146001号 鹰潭市体育中心绿化养护工程 1项 471630/年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从事本项目相关行业,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养护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三、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据(证明);
4.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2017年新注册的投标供应商不需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