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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县道X340线(绿洲公司路段)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南雄市县道X340线(绿洲公司路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雄市县道X340线(绿洲公司路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7】56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 南雄市县道X340线(绿洲公司路段)公路改建工程,公路全长约0.6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边坡植草,砌石排水沟。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双向车道,路基全宽7.5米,路面宽6米。 2.2、招标范围:本次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4、工程投资:建安估算投资约23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近五年内(2012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累计完成过一项四级或以上公路新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投标单位如需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请登陆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http://www.dlztb.com/)进行报名。 4.2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通知公告】)。 4.3、投标保证金: 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01 南雄市县道X340线(绿洲公司路段)公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6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6日07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已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4.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1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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