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铁塔公司客服热线话务服务综合服务((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290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广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内容
1.1 服务地点:广州;
1.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1.3 预算金额:27.6528万元(含增值税)
1.4 比选范围:负责广州铁塔公司服务热线客户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建设、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其他支撑工作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1.5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
1.6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二、 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a)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单位(总公司)的有效授权。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
2.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表;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1日止的同类项目(呼叫中心服务外包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项目团队的配备及要求:
a)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项目负责人。
b) 参选人至少配备项目专职团队(含项目负责人)6人或以上,包括项目经理、运营主管、招聘专员、人事服务专员和财务支撑人员,其中招聘专员需大于等于2名。
2.5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 年01月0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广东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1) 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广东电信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 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 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 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 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9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附件二、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8日至2017 年06月0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