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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2017年下半年腈纶厂用亚硫酸氢钠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大庆石化公司2017年下半年腈纶厂用亚硫酸氢钠采购招标公告2017-06-08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05-013一、招标条件具备招标条

大庆石化公司2017年下半年腈纶厂用亚硫酸氢钠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08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05-013

一、招标条件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总价最高限价为 5900000元。

腈纶厂聚合装置亚硫酸氢钠是引发剂的组分之一,它在系统中有五个作用:还原剂、除氧剂、颜色稳定剂、染位提供剂和链转剂。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数量980吨(按折百计算)。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我厂罐存储能13吨(折百)左右,生产使用。

供货需求说明:每天到货15吨(折百)左右,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代储协议要求。

卸车能力说明:每天可卸1车(经买方化验合格后卸车,折百小于15吨)。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我厂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

签订合同方式: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由于是化学危险品需在双方签订代储协议前,先在物资供应中心安全科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结算付款:按照财务制度每月结算一次当月25日前开具发票,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7月内。

最高限价:590万。

使用单位:腈纶厂;

技术主管部门: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项目承办人:刘新峰; 联系方式: 0459-6705074。

2.2 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亚硫酸氢钠

30%或38%

980(按折百计算)

注:本次招标亚硫酸氢钠报价按100%含量报价,但我厂生产中需要中标单位送浓度为30%或38%的亚硫酸氢钠水溶液。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项 目

质量指标

检验方法

纯度,%(质量分数)

30.00±1.50或38.00±1.50

DQSH03.20.08.408-2013

NaCl,%(质量分数)

≤0.012

DQSH03.20.08.410-2013

Na2SO4,%(质量分数)

≤1.45

DQSH03.20.08.411-2013

铁, mg/kg

≤6.0

DQSH03.20.08.409-2013

pH值(10%水溶液)

3.20~4.50

GB/T23769-2009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大庆石化公司腈纶装置使用的亚硫酸氢钠(水溶液)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资格后审。

2.4.2、如果投标总价最低者出现两家或多家时,企业注册资金高者优先。

2.4.3、履约保证金20万元。

2.4.4、罚则

(1)对于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聚合车间到货,每天应到货合格产品13(折百量)吨,代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

1)第一次出现没有及时供货,对供应商进行书面提醒一次。

2)第二次出现没有及时供货,不允许供应商参加我单位该产品2018年02月27日以前亚硫酸氢钠项目的公开招标。

3)第三次出现没有及时供货,扣履约保证金40%;之后每出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40%,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同时须赔偿我厂由供货不及时引起的聚合装置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等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4)除非我方因生产原因要求停止供货外,供货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供货量达不到合同总数量%,扣履约保证金100%;

5)上述计量以到货时间为准,不以卸车时间计算。

2.4.5试用

评标结束后对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由买方进行试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于公示结束后5天内开始连续提供60吨(折百量)亚硫酸氢钠进行试用标定,标定时间为10天。试用前在招标文件框架内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协议时须提供资质文件、技术文件)。试用合格后,由腈纶厂出具试验结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该试验结论发布中标通知书。如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试用产品试用结论为不合格,顺延试用下一排名中标候选人的产品或重新招标。若试用后腈纶厂出具的试用结论为不合格,则买方不付试用产品的对应货款,剩余不合格产品由供货单位自行处理,费用由供货单位自行负担。

2.4.6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只能供应投标时使用的业绩中注明的相应浓度、相应生产厂的亚硫酸氢钠溶液。

2.4.7此数量为暂定计划。不排除中标后特定条件下的某个时间段装置停车的可能性,此时代储协议没有执行的标的数量招标人将无偿的不再执行代储协议,该风险将由中标供应商独自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如为旧版营业执照,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2须提供相应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备案须有技术监督局盖章,如没有技术监督局盖章,应能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bz.gov.cn/)上查询得到)] (含检验方法)的亚硫酸氢钠企业标准。

3.3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在国内同类装置(以硫氰酸钠为溶剂的湿法腈纶纺丝装置)的使用业绩。业绩包括用户有效的联系方式、该产品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1份、用户评价报告至少1份。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亚硫酸氢钠生产企业名称、使用装置名称、所使用的亚硫酸氢钠溶液的浓度、使用时间、有用户盖章,评价结论至少是合格。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6-09 08:00:00至 2017-06-15 23:59:59(北京时间)。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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